2023年7月,欧盟官方公报正式颁布了关于电池和废旧电池的法规(EU)2023/1542,修订指令2008/98/EC和欧盟法规2019/1020,同时取代及废除了原电池指令2006/66/EC。
几个重要节点:
新法规正式通过欧盟官方公报(Official Journal)发布时间:2023-7-28
新法规生效时间:2023-8-17
新法规正式强制实施时间:待欧盟进一步相关文件通告
由于法规各个章节的内容实施时间未最终确定,所以需要等欧盟进一步通知。但法规内容已经确定,相关产业和企业应尽早准备。
跟原电池指令相比的异同:
(1)管控电池类型范围的增加:新电池法规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类型电池(除军事、航天、核能等特种用途外),且分为以下5类电池
a.便携式电池(portable battery):密封式,5kg以下,且不属于其他类别的电池
b.启动用,照明用与汽车点火用电池(SLI,starting, 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):用于车辆点火,灯光,或启动等用途;或者用于车辆、其它运输或机械运输设备上的辅助或备用电池
c.轻型动力电池(LMT,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):密封式,25kg以下,驱动L型车辆(如常见的电动自行车等两轮车)且不属于汽车动力电池
d.汽车动力电池(EV,electric vehicle battery):用于混动或纯电动汽车牵引用电池;或者用于L型轻型车辆,但重量在25kg以上的电池
e.工业电池(industrial battery):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,且包含重新利用后用于工业用途的电池;或者其它超过5kg,不属于以上b,c,d类别的电池
(2)要求的增加或者加严(各要求将会在欧盟进一步明确通知之后分阶段强制实施):
- 产品碳足迹的计算要求(针对汽车动力电池,轻型动力电池以及可充电工业电池)
- 再生材料的使用要求(针对汽车动力电池,工业电池以及启动用,照明用与汽车点火用电池)
以上两点要求在法规中要求必须通过欧盟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进行评估。
(3)欧盟指令升级成欧盟法规带来的强制性变化:
指令(Directives)是一项法律法案,由欧洲议会、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作出的对特定成员国有拘束力的,并责成该特定成员国通过国内程序将其内容转换为国内立法,以履行其所承担的条约义务的立法性文件。
法规(Regulation)是欧盟的一项法律法案,在所有成员国可立即作为法律强制执行。法规是更为直接的立法,无需或不允许就欧盟法规的实施进行进一步审议。
总结:
从电池指令2006/66/EC到如今颁布的法规(EU)2023/1542,说明了欧盟针对电池以及其配套产业在低碳经济背景下的重视。作为我国的重点支柱产业,行业整体以及各大企业应尽早确保自身满足最新的法规要求,保障自身在欧盟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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