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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新电池法 2024年8月18日起强制实施多项新要求
发布时间: 2024-09-06 15:30 更新时间: 2024-11-30 09:08

2024年8月18日起,欧盟新电池法中的多项新要求开始生效。包括有害物质、标签标识、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、电池管理系统要求、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性、合格评定、符合性声明、CE标志等要求,涉及所有电池类型。

有害物质要求

欧盟新电池法严格限制了电池中有害物质的使用,具体要求如下图所示:

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

2024年8月18日起,所有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、LMT电池和EV电池都需要提供包含所需参数的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测试报告,以证明其产品符合欧盟要求。

标签标识

所有镉含量超过0.002%或铅含量超过0.004%的电池,都必须在单独收集符号下方印上相关重金属的化学符号:Pb或Cd,该化学符号至少应覆盖单独收集符号四分之一的面积。

电池管理系统

2024年8月18日起,固定式储能系统、LMT电池和EV电池的电池管理系统应包含能用于确定电池健康状况和预期寿命的Zui新数据。

固定式储能系统的安全性

2024年8月18日起,固定式储能系统需要提供使用Zui先进的测试方法的安全测试报告。并且需要对潜在的安全 隐患进行评估并保留制造商减轻或缓解风险的证据。

合格评定及符合性声明

所有电池都需完成CE合格评定, 并按照法欧盟新电池法的要求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(DoC)和准备技术文档(包括企业和电池的基本信息、生产工艺、标签、测试报告等)。

CE标志

2024年8月18日起,电池在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前需要加贴CE标志,CE标志应明显、清晰且不可擦除地贴在电池上。如果电池的尺寸或性质不允许,则应将其贴电池的包装或随附文件上。

生效时间

· 2025年2月18日起,EV电池需要起草碳足迹声明;

· 2026年2月18日起,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(专用于外部储能的工业电池除外)需要起草碳足迹声明;

· 2027年8月18日起,LMT电池需要起草碳足迹声明;

· 2030年8月18日起,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(有外部储能的工业电池)需要起草碳足迹声明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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